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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1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每个公司包括非上市公司都可以实行股权激励。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以《公司法》为主,其他方面法规不多。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不局限于上述形式的限制,还包括分红权、虚拟股票、账面价值增值权、业绩股票、股份期权、储蓄参与股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以《公司法》为主,其他方面法规不多。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不局限于上述形式的限制,还包括分红权、虚拟股票、账面价值增值权、业绩股票、股份期权、储蓄参与股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股权激励的对象是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不得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用于激励的股权没有表决权。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可以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

    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各期激励计划设立的公司业绩指标应当保持可比性,后期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指标低于前期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应当充分说明其原因与合理性。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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