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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有必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 2022-12-11 2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需经过如下程序:
    1、依法提出申请。且需要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当事人有继承权的证明等材料;
    2、审查材料。一般审查其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3、核准公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不需要公证,公证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自己的权益,但是该声明书不公证也是有效的。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声明书需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做出,如果在这期间没有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那就视为愿意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也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公证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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