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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农民工工伤

工伤索赔 2022-12-11 2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在工地受伤,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没有签合同的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流程:由单位或者农民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由社保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再依法作出决定;将决定书送达给单位和农民工,由单位和农民工携带决定书等材料去领取工伤赔偿。如果社保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的,则告知申请人理由。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如果农民工工地受伤,但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之后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去索赔: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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