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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有个房子,我爸爸去世了,还有个姑姑,这个房子我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2-12-12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人可以继承的房产包括:被继承人依法取得全部所有权、部分所有权的房产。例如,被继承人生前购买、受赠、继承的房产,或被继承人与配偶、家人以及其他人共同所有的房屋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拥有房产的继承权都有如下人员:遗赠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且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如果爷爷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了房子给孙子继承的,爷爷的房子孙子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的,孙子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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