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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没有年审,然后是对方车辆撞到的摩托车,摩托车有责任吗?

其他 2022-12-12 1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未处理对方全责的,不能年审。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车辆放行后才能进行年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可以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没有年审的车出了事故,如果该方存在过错,其它当事人不存在过错,则该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是否年审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并没有必然的关系,责任的划分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 我全责对方不结案的,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造成交通事故全责的一方,在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后,不足的部分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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