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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申请离婚。只带身份证去可以吗?

起诉离婚 2022-12-12 15: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只有双方身份证是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必须还需要具备双方的的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签好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之后,才能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想离婚,但只有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予以进行离婚登记,法院也不会予以受理。协议离婚时需要的证件是双方签订的自愿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两人的结婚证;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两寸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证据材料等。所以只有身份证是不能办理离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去办理离婚一般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材料、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等。但前述情形仅限于协议离婚,如果诉讼离婚的,则需要带起诉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材料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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