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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未成年打架行政拘留未执行,影响报考警校吗?

行政处罚 2022-12-12 1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拘留满足下列条件可以不执行:违法行为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行为人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其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或者行政拘留已过追究时效的等。
    法律依据: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行政拘留有下列条件:当事人违法了行政管理秩序;违法情节较重但不构成犯罪;并且依法应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例如当事人殴打他人的,一般就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至五百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条件:违法行为人是十四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行为人是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初次违法的;违法行为人年满七十周岁的;或者违法行为人是孕妇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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