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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贷金额多少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22-12-12 2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非法放贷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会构成犯罪。上述行为可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该罪的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四十二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第四十三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 非法放贷金额如果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上述行为可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该罪的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四十二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第四十三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 刑法未规定非法放贷罪,但规定了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非法放贷的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四十二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第四十三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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