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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是什么

股权转让 2022-12-13 05: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其所持有的股份的所有权转移,与他人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的行为。且股份,可以为记名股份,也可以为无记名股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股份转让是指将经营、管理公司以及获取收益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互相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余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股份转让,通常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其所持有的股份的所有权转移,与他人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的行为。且股份,可以为记名股份,也可以为无记名股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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