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实名举报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

网络诈骗 2022-12-13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

    2、匿名举报: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具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如有的举报人在举报信中不写自己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四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五十一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二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对匿名举报线索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严禁进行笔迹鉴定。

    (三)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等。
  • 实名制举报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是不能实名举报的。无证据举报他人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但如果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涉嫌诬告陷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 实名举报一般不会被泄露,实名举报被泄露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检举控告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工作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对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理。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六十五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三)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人信息的。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四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检举控告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要求:
    (一)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工作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