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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时候可以解除

房屋买卖 2022-12-13 0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期限是,如果有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的,按该期限解除;如果没有期限的,则解除权人应当在一年内或者在被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及时行使解除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期限是,如果有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的,按约定的期限解除;如果没有期限的,则解除权人应当在一年内或者在被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及时行使解除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发生以下情况时,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
    1、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或者发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房屋买卖的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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