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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从结婚开始到离婚,家里开销都是男方支出,女方什么钱都不出,离婚的话,男方可以要求对方对半支付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13 11: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双方离婚,分割家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之后签订离婚协议。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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