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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能传唤几次

其他 2022-12-13 14: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传唤时间一般是十二小时以内,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传唤不可以无条件传唤。传唤时需要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并且传唤时间也有限制,一般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还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第二次传唤一般是为了协助调查;也有可能要起诉。传唤次数并不能说明什么,传唤只是为了调查案件实施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拘传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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