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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7年我给别人装修的房子,对方在施工期间付了一部分钱,但没有合同单价也是口头约定的,现在对方一直不给结算总工程款,我应该怎么处理

拖欠工程款 2022-12-13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施工后没有结算可以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或者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当事人对支付工程款时间约定不明的处理如下: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付款时间为交付之日;工程没有交付的,付款时间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工程没有交付且没有结算的,付款时间为起诉之日。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工程价款不按规定支付,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书写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准备好施工合同等证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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