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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一下农村自建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及资料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 2022-12-13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农村的自建房一般需办房产证。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农村房子办房产证,首先要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然后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办理房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 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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