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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还没有到一个月,所以离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3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按照法定流程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办理辞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通知,试用期提前三天即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签了一年的合同想辞职的,是可以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劳动者要提前30天申请辞职,并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30天之后就可以与单位解约了。
    法律依据:签了一年的合同想辞职的,是可以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劳动者要提前30天申请辞职,并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30天之后就可以与单位解约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是:劳动者应提交辞职信,30日后正式离职(试用期内3日后即可正式离职),否则视为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存在损害劳动者合法利益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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