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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欠条欠债不还可以扣留吗

债务追讨 2022-12-14 0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扣留欠钱不还的债务的财产,债权人私自扣留债务人财产的行为是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扣留欠钱不还债务人的财产不是合法行为,这是侵权行为,但是如果债务人同意的,则可以扣留对债务进行偿还,一般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不可以扣留欠钱不还的债务人的财产,这是侵权行为,但是如果债务人同意的,则可以扣留对债务进行偿还,一般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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