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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别人丁名贷款。贷款人跑了,法院起诉了总追我要钱,我怎么办?我可不可以起诉贷款人。

债权债务 2019-02-14 04: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拖欠银行贷款不还跑路,是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首先,个人贷款不还会给您的信用记录抹黑。不良信用记录会成为您下次贷款的“绊脚石”,而且,到期不还款,银行还是会按照每天的利息来计算,拖的越久,利息越高,如果您有余钱的话,还是规规矩矩按期还款,这样以后需要贷款也会更加容易。
      逾期后,银行会先发短信提示借款人还款,或者会有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催款,如若再不还,将会有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催收。  相信很多朋友都会按时还款的,但是如果这样的情况下,借款人还是不还款的话,银行就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假设你办理的抵押贷款,那么你的抵押物有可能面临拍卖。
    拍卖的钱先用于偿还剩余本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各种费用,如果还有剩余金额,则将如数返还给借款人。  这个流程少说也要等个三个月之久,才能将资产兑现成现钱,在此期间,借款人可以筹集资金,赢得资产争夺战,用资金的归位让贷款机构撤诉。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1、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  
    2、网络借贷只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
    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合同义务。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贷款逾期了,一般都会先电话催收,比较温柔的借贷平台,前期会通过短信提醒的方式,之后可能会有人工客服电话联系。如果逾期时间实在过长,温柔的平台则会采取法律手段,以抵押物的形式来还款;万一不幸遇上了不那么温柔的平台,那么只能自求多福,可能会向法院起诉、强制查封个人财物,甚至通过骚扰电话、威胁恐吓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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