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我们镇上的路边买了一块宅基地,但现在宅基地盖不了房,我能找卖家退款吗?

土地纠纷 2022-12-14 08: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是不能出售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以及《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再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以认定无效为原则,农村私房买卖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是买地,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所以说,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买卖后,宅基地无法进行买卖和变更登记,换句话说,宅基地归谁是农村集体决定的,私人无法决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进行买卖可能还会影响到后续申请宅基地,对于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一定是要慎之又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买房,交了定金后因各种非购房者的原因不想买了,定金可以退。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售房者毁约的,定金可以退双倍;购房者毁约的,定金不可以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因现行法律禁止农村宅基地买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会被确认无效,那么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处理呢。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出卖方可以要求返还宅基地和房屋,买受方可以要求退还购房款,双方还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出卖方基于土地增值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将获得补偿安置等原因,出卖方受利益驱动提起起诉。在合同无效的原因方面,出卖方负有主要责任,买受人负有次要责任,在合同无效的处理上,应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增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得的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
    在判决支持出卖人合同无效返还宅基地房屋的同时,按评估确定的房屋现值的70%给予买受人赔偿。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出卖人还应对添附的价值进行补偿。同时,在判决返还、腾退房屋同时,应妥善安置房屋买受人,为其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锡林郭勒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