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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行驶证丢了能办理报废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4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手续车辆的报废流程: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 如果车辆和证件都丢失了,车主本人可以携带行驶证登记车主的身份证原件、有车主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灭失证明到车管所的受理窗口直接办理。由于各地的手续未必一样,建议向当地车管所详细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 车辆报废后,不能继续在道路上行驶,处理流程为:
    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
    2、登记受理岗申请;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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