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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六月社保交着的,七月停了我六月住院期间的费用还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2-12-14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报销有时间限制,一般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但是不同的地区,可能规定的报销期限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不可以,医疗保险缴纳满1年,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医保报销中,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付费用,而B类报80%,自付20%的比例。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
    一般是报70%左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 住院一天可以报销,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
    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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