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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5号做的临时工,然后说是三天工资,15天才能拿到三天工资。然后我24岁离职,放了两天假,请了一天假。我昨天辞职了。今天,他说他没有完成工作时间,也没有结束工作。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做,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工作时间。他们做的时候没说。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2-12-14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临时工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需要支付临时工在实际工作时间所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不是非全日制的话,则提前三十天申请辞职。
    法律依据:临时工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需要支付临时工在实际工作时间所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不是非全日制的话,则提前三十天申请辞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若临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辞职不需要提前申请,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工资按约定的小时工资进行支付,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若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工资按签订的劳动合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临时工辞职一般在用人单位发工资时统一发放。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十五日之后还没有支付报酬,劳动者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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