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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夫妻吵架,女方自己走三天了,我们要要解除同居关系,留下两个孩子,都找不到她,给她发信息留言,她看到了,但就是不回应,我该怎么办?必须起诉吗?不起诉或者怎么样能让她必须回来协商解除关系,以及孩子和各方面的分配?没有结婚证,我们要要解除同居关系,不起诉或者怎么样能让她必须回来协商解除关系,以及孩子和各方面的分配?

离婚 2019-01-23 10: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的,是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如果无法协议离婚的,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后还是能再起诉的。
  •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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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我国法律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了现在,因此如果双方同居且有了孩子的情况下想要离婚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双方可以通过分开来解除同居关系,对于双方谁来抚养孩子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双方依法申请法院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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