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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没有结婚,宫外孕手术医保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2-12-14 2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报销。宫外孕属于生育并发症中的异位妊娠,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但只能报销医疗费(无生育津贴),报销方法是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报销。医保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不能提供结婚证等材料的,宫外孕手术费用不予报销。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报销项目包括:
    1、生育或流产。
    2、计划生育手术。
    3、生育并发症。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 生孩子时没有结婚的,依然可以报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怀孕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且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如果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则医保卡一般不可以报销职工怀孕的相关费用,该费用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但如果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则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怀孕费用,可由医保来支付。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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