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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房子是老公结婚前买的登记在他的名下,离婚后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5 07: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按照夫妻共同房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内有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依法让其不分或少分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的房产证,婚后加上名字的,应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应当以平均分配为原则,双方协议为优先。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可以由法院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若认定该房屋是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也是一人名字,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配,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就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子女抚养原则以及无过错原则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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