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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09年死的能拿到抚恤金吗?

遗产继承 2022-12-15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恤金是否能够由一个人领取,需要依据其当地的社保政策规定。在其死者只有一个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时或者经过其他人全部同意的,可以一人领取抚恤金。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进行继承,因为抚恤金不是死者的财产。抚恤金是指公民因工伤、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国家或有关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者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工亡抚恤金的支付年限一般是支付到其成年,如果是父母的,从其失去劳动能力开始到其死亡结束。如果配偶再婚的,也不需要在进行支付了,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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