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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络上申请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他们的利息是三分,属于高利贷吗,可以不还吗

债权债务 2019-05-28 19: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小额贷款公司是按照自身的经营实力以及市场原则进行自主划定,在利率市场化的今天,利率变化是市场允许的,但是最高上限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否则就成了高利贷,至于最低限制,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
    0.9倍。
      不同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同的贷款产品都有不同的贷款利率,有时候,不同的人去申请同一款小额贷款产品甚至利率都不相同。

  • 一、申请个人小额贷款的条件?
    1、是中国大陆居民,能够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等);
    2、有固定的住址和工作、经营地点,能够提供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费单等);
    3、有稳定的工作或经济收入来源,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如银行流水单号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为国家命令禁止的用途。
    二、个人小额贷款的办理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
  • 关于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所以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呢,上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经给了明确的回答: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约为5%,4倍为20%,即超过20%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另欠条没有书写利息,但是又额外约定利息的,需要看证据证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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