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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合作伙伴谈话,他录音是合法吗

其他 2022-12-15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在公共场合或通过电话录音或者在自己的场地私自录音的,一般是合法的。如果行为人私自录音,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是违法的,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使用的,但是要强调的是它的合法性,必须是真实客观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
    因此若是录音是非法录制的,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第一,可以不承认录音录像的真实性,质疑其为伪造证据。



      第二,质疑录音录像时的场景,凡是录音录像里涉及不利于自己的均认为是被诱导,或者是事先排演的不具备客观真实性。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年《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中指出:“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001年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重新界定了“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其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所以只要证明对方的证据取得存在法律瑕疵,那么录音就不能作为证据呈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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