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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户口不在村里,但是有地,可以分到地钱吗?

拆迁补偿 2022-12-15 1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拆迁按户口与产权面积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当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进行分配。农村拆迁无户口的应认定为不具备该村的村民资格,不能享受该村村民的拆迁待遇。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户口在镇上空挂村里有地拆迁一般没有补偿。征地拆迁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照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内的所有成员,户口在镇上空挂村里的已失去该村的村民资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土地拆迁补偿和户口有关系。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当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进行分配。征地拆迁无户口的认定不具备该村的村民资格,不能享受该村村民的补偿待遇。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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