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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资金转给了第三方,债务人又在债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债权人的名字起诉了第三方并胜诉了,第三方早已破产结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并且法院检察院也不重审此案,我是债权方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2-12-15 1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向债权人申请对债务分期偿还,但是如果债务人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债务人被起诉的,首先应当积极应诉,尽快偿还债务,否则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对债务分期偿还。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可以直接向债权人主张,法律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可以主张抵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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