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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未婚证明哪里开

其他 2022-12-16 0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身证明在民政局才能开,并且必须向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但是如果是军人的,应当向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做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军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可根据本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及历史数据补录情况,按照便民原则放宽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
  • 未婚单身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未婚单身证明在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一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单身证明目前已经不适用,无需再开具。之前是在民政局才能开,并且必须向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但是如果是军人的,应当向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单身证明目前已经不适用,无需再开具。之前是在民政局才能开,并且必须向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但是如果是军人的,应当向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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