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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法院查封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2-12-16 06: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是: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 买房后房屋被查封购房者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进行房屋确权。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购房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房产被查封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对房屋进行使用、抵押或拍卖等行为,需要对所欠债务进行清偿,然后向法院请求解除查封。法院查封房屋是因为民事纠纷中的债权人的债券无法获得清偿向法院申请的保全措施,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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