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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产证过户有哪些流程

房屋产权 2022-12-16 0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房产证过户的程序有: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产权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转移登记,房管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的说明缴纳税金,领取过户回执。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民法典房产过户需要走的程序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证过户申请;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的日期缴纳税金;递交完税凭证,确认房产证过户信息。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产证过户流程: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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