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咋办

工伤索赔 2022-12-16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应当先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再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法院则会委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工伤评残标准进行鉴定,按工伤保险待遇判决;如果单位同意按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处理,法院则直接按提供劳者受害责任纠纷判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工伤鉴定过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一、如果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应当先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可能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再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也不予受理。如果单位同意赔偿的,职工还是可以有赔偿金的。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衡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