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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童工怎么处罚

行政处罚 2022-12-16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招收童工的处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每招收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个人使用童工的处罚措施有: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和平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法律依据:《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第三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和平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 雇佣童工相应的处罚如下: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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