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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执行公务时不小心损坏他人财物

刑事辩护 2022-12-16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派出所处理故意损坏财物流程为如果是轻微的财物损害,派出所可以调解处理,见证双方达成赔偿的调解协议;如果双方达不成协商的或财物损失较大的,派出所可以依法询问,制作笔录,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等。

  • 派出所处理故意损坏财物流程如下:




    1、对于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会进行调解处理;




    2、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当事人达成了财物损害赔偿协议的,公安机关不会处罚当事人;




    3、如果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不履行已经达成的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如果发现公安机关人员有违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是有违法犯罪行为,直接向同级检察院举报。如果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

    督察机构对群众投诉的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出警,按照规定给予现场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已经进入信访、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督察机构应当将投诉材料移交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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