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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现在法律允许摆地摊吗XXX

其他 2022-12-16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路边摊是否违法,取决于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利益,以及是否违反城管部门的管理范围,摆地摊本身不违法,最重要的是你摆摊的地方可能侵害了其他权利人的权利。一般属于城管部门的管理范围。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 摆摊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等的,不属于无证经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者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第二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第二十九条
    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 摆摊占道经营的处罚标准是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由其责令摊贩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且可以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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