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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落户在了单位集体户,辞职了,新公司如果无法接受户口,档案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22-12-16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本来就不给档案,档案不可能给个人的,需要依法转到具有保存档案功能的地方,如果有了新单位的,且新单位具有保存档案的能力的,那么需要转到新单位,否则只能转到当地的人才市场。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集体户口在劳动者辞职后需要转出,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转出时间,一般单位不会保留离职员工的集体户口超过一年。至于户口将落在何处,单位通常会主动要求劳动者自己寻找接受保管单位,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单位协商,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之前继续挂靠在原单位的集体户口上。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落户集体户口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集体户入户介绍信;
    (3)申请人的集体户口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迁往人才交流中心的提供);
    (5)申请人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离职等原因迁往人才交流中心或社区集体户的提供);
    (6)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迁往单位集体户的提供);
    (7)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的房屋查询证明(若申请人在本市有可登记户口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再迁入本市集体户);1.以上入户人员办理落户时均需提供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2.市内迁移所规定的入户地址登记顺序,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供其居住的,或合法承租并持有使用证明的公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地址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镇)社区集体户登记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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