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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没处理怎么办

其他 2022-12-16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章处理流程是:
    1、机动车驾驶人准备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材料;
    2、去违章地车辆管理所查看违章记录,填写确认书;
    3、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 违章处理的流程是这样的:
    1、机动车驾驶人准备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材料;
    2、去违章地车辆管理所查看违章记录,填写确认书;
    3、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法律依据:违章处理的流程是这样的:
    1、机动车驾驶人准备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材料;
    2、去违章地车辆管理所查看违章记录,填写确认书;
    3、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 违章不处理的,超过期限,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机关还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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