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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产生违约金的情况有哪些

房屋买卖 2022-12-16 2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完购房合同违约的,违约金由当事人约定,一般不超过损失的30%。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通常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购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如下:
    1、我国现行《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公平原则予以衡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可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 购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应当赔偿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五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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