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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请问我在公司买了四年多失业保险,辞工出来又进了别的公司,又买了一年失业保险,现在又辞职了在别的公司没有买,现在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吗?

社会保险 2022-12-17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其失业前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劳动者本人的意愿而中断就业;以及劳动者登记了失业,并且打算再求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领取失业保险条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等;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费满一年,单位无故辞退员工,且本人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或者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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