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物业费预交一年合理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2-17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费预交一年是否合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有政策规定能超过一年,预交一年就是合理的,如果规定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预交一年就是不合理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根据《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物业服务费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所以说合理与否就要看当地的相关政策了,如果有政策规定不能超过12个月的话就是合理的,如果规定不能超过的时间少于一年的话,就是不合理的。故物业费预交一年是否合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 物业费可以年初交,也可以年底交。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费,而后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交纳。预收物业费时,预收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物业费预交一年是否合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有政策规定能超过一年,预交一年就是合理的,如果规定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预交一年就是不合理的。根据《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服务费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