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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出了车祸。对方全责,保险公司给我理赔了,但是我现在所在得单位有医疗补贴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7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参保人员可以报销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符合报销标准的的费用。医保是无法报销由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由第三人承担的部分,但是可以报销由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车祸医疗保险的报销: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社保的医保的,只能由肇事方负赔偿责任,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交通事故的医疗报销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责任当事人予以赔偿。根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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