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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女方把剩余的房贷一码还完,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7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的,离婚后应这样分配:如果婚后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来还贷款的,则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了首付方名字的,则房子属于首付方,但首付方应当对于共同还贷部分给予对方补偿;如果房子上登记了双方名字,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那么离婚时房子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即夫妻二人能够达成分割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划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前提是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
    如果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则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的那一方,然后产权登记方对对方偿还贷款的部分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一方出首付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还贷的升值部分离婚时需要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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