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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没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扣除了员工的一些福利,这违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7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无故扣减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之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职工福利费和工资能扣除。对于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而对于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也准予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 单位无故扣减工资的行为违法。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之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向劳动者足额发放工资。法律依据:单位无故扣减工资的行为违法。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之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向劳动者足额发放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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