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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属于女方。名字是男方的,该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7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房产写一方名字需要按照房产的性质进行财产分割。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的分割: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自己名字的,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该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该房是在婚后购买,即使只写了男方的名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也有权分割,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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