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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收取收养子女的费用?

子女抚养 2022-12-17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养小孩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领养孩子的条件具体如下:
    1、收养人属于没有子女或者有一个子女的人群;
    2、具有抚养与教育等能力和条件;
    3、没有不利于收养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疾病;
    4、年龄在30周岁以上。法律依据:领养小孩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领养孩子的条件具体如下:
    1、收养人属于没有子女或者有一个子女的人群;
    2、具有抚养与教育等能力和条件;
    3、没有不利于收养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疾病;
    4、年龄在30周岁以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如果养父母双方都同意收养的,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应该给养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收养登记收费标准包含:
    1、申请手续费20元每件;
    2、收养登记调查费220元每件;
    3、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100元每件;
    4、公告费,即收养人登报查找被收养人生父母的公告费,由收养人按实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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