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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一方不分或者少分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17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一般是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以少分或不分。一方重大过错。
    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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