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被骗签了借条,但实际没有给我钱

诈骗 2022-12-17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骗在借条上签名可以报案,但是需注意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借条上的签名是被骗的,那么双方之间就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就可以立案,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签名是被骗而签的,一般就会认定借条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骗在借条上签名可以报案。但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借条上的签名是被骗的,那么双方之间就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就可以立案,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签名是被骗而签的,一般就会认定借条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有借条但实际没借这么多本金的,当事人需要举证证明本人实际的借款金额,并与对方协商按照实际的借款金额来还债;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