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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遭受家庭暴力是否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离婚赔偿 2022-12-17 2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遭受家庭暴力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为其家庭暴力的行为是对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实施的,侵害了无过错方的人身健康权,亦是相关法律规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害的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遭受家庭暴力通常是可以据此要求过错一方进行损害赔偿的。家庭暴力的行为是对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实施的,侵害了无过错方的人身健康权,亦是相关法律规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害的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家庭暴力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因婚内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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